第六章
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
第一节 作为全集的存在
6.1.1存在的绝对性
第一章中我们已经从过程、事件、物体、系统等几个方面分别讨论了"存在"概念的意义,并抽象出了"处于相互作用之中的事件和物体是存在的"这样一个定义,经过了对于物质和元间对立统一关系发展过程的讨论,便得出了对于这个定义的更多的了解。
1.世界所有的成员和内容都处在必然的、普遍的相互作用之中,离开了相互作用的东西就不可能是存在着的。
2.相互作用不仅作为存在的前提,同时也是存在的内容。也就是说,存在者由于相互之间的关系才成其为存在者。同时,存在者相互之间的关系本身也是存在者。
3."存在者"和"存在者之间的关系"的区别说明了存在本身的不均匀性和多样性,这种不均匀是形成不同作用者的原因,比如:椅子和桌子都是一堆相对密集的粒子,但造成椅子和桌子区别的却是这些粒子密集排列的不同方式。桌子和椅子以各自特定的粒子排列方式参与相互作用,或者说相互作用把一堆粒子作用成了桌子和椅子,当这种排列被破坏而消失了,桌子和椅子就不再以这种方式参与相互作用了,它们也就不存在了。
4.因此,这条定义表达了世界的统一性,这种统一以物质和元间的对立统一为基础。
5.一般存在是全集,是用来表示"我们这个世界"--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规律有效的时空范围内--所有内容的一般范畴,而这个全集本身是不断发展、成长和变化的。
6.1.2 存在的相对性
当一个物体外在和内在的差别趋向于消失时,任何一点点残存的差别对它来说都意味着具有无限大作用的影响,这种纯粹的差别和纯粹物质的相互作用将无可避免地导致一次大爆炸,我们的世界作为绝对的存在从此开始。
当元子这种差别和物质的直接同一体在差别的作用下开始产生不均匀的分布时,这种不均匀的分布形式以及这种形式的极端状态--团粒的出现,使得存在脱离了绝对状态,在作为全集的存在之内产生了相对的存在。相对存在的显著标志是具体物质的出现。
生命的产生改变了物质和元间相互直接依附的局面,元间被从直接的物质中抽象出来,一种物质不再必须由特定的物质唯一地表达和实现,而是被以另外的物质以抽象的符号和编码的方式实现。这一革命性的变化不仅实现了物质和元间的相对分离,同时也使作为全集的内容增加了全新的成员。另外,这个新成员是一种元间转移和存在的新方式,它的出现意味着当一个物质本身不存在时,这个物质的抽象形式还可以以元间的方式继续存在,并且还可以重新被依照这个元间复制出来,重新成为存在的。总之,存在不再仅仅是具体的存在,抽象存在开始产生出来了。
意识,特别是人的意识的产生是在抽象元间出现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飞跃。生命在用抽象元间实现对自身的物质的分离基础上,开始了对于其所生活的环境进而试图对整个已经存在的世界实现抽象化的努力。就是要把整个世界从整体到每个局部,甚至生命本身的所有元间都抽象出来,以神经细胞的液--电模式存储在大脑这样一种媒体里,这种认识装置及其已经积累的对于世界的认识被称为主观世界,而他的对象--外在的世界被作为"客观世界",在作为全集的、统一的、绝对的存在中又出现了"主观"和"客观"这样两种不同的相对存在。
主观世界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是仅靠"反映"这样一个被动过程所能完成的。认识是元间抽象和转移的过程,也就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而互相作用就意味着作用双方的改变,当认识的力量作用到对象时,对象就不可能再是它的本来面目--"本征态"了。由于认识的介入,世界产生了很大的改变,同时主观世界也在这种作用中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进化出了意志和行为,并开始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大自然,用自己的意志同化自然。于是,存在着的就不完全是天然的产物,人造的自然更加丰富精彩,复杂的产品开始成了新的存在物。
人的头脑作为一种装置并不太适于长期稳定地传递、保存、处理大量的抽象元间,而人制造和选择的许多媒体和产品如文字、书籍、磁带和IC卡更适于这种工作,当这些机器的能力和互联水平、自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时,可以认识世界的存在的存在将改由这些机器参与并有可能逐步成为主体。而人、人的意识以及整个世界又将成为机器意识的对象,作为全集的存在正走向全面的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又是一种新的存在方式。
6.1.3 存在的内涵
尽管存在的范畴在不断扩张、不断革命,但这种发展仍建立在原有的基础上,不同层次的存在方式同时并存,从而构成了全集的丰富性和关系性,构成了存在丰富的内涵。
存在的内涵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个部分:
一、现代物理学研究表明,能够形成团粒的物质,只是大爆炸产生后全部物质总量中很少的部分,而生成反物质、暗物质之外的、我们经常所及的这部分团粒的物质又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这就是说,具体的物质团粒只是总存在中的很少的一部分。
二、具体物质和具体元间及其演化史。
三、生命物质及其本身的抽象元间。
四、生物、植物、动物、人、机器,作为一个完整过程不同层次的对自然的认识形成的抽象元间。
五、人类社会和其他可能的地外文明社会产生的文化积累及其创造物。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这些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具体存在,其具体性和实在性在于这些存在都毫不例外地处在普遍、广泛的联系之中,由于这种作用和联系才成其为存在。之所以表现出各种不同层次和不同形式千变万化的区别,唯一的原因是相互作用的不均匀性和差别性。总之,一切存在,一切差别都可以从普遍的相互作用以及这种作用的不均衡中找到解释。
不难看出,普遍联系作为存在的定义,其本质是把物质与元间的对立统一作为一切存在的原因和前提,因为,普遍联系的涵义是:任何存在者首先是关系者,每个关系者以普遍的关系相联系。
第二节 作为相对概念的主、客关系
6.2.1 主观存在
主观存在特指人的意识和思维中的内容,特指以人大脑神经细胞活动产生的精神现象。这种存在大体由三类内容构成:
一是人通过感觉器官把外在世界的元间用形式抽象的方式使其脱离和原来物质媒体的依存,从中分离出来,转移到大脑中神经细胞这种特殊的物质媒体中。同时,主体可以认识和理解这些转移到自我主体中的元间的含义和意义。
二是人可以对转移到主体中的具体的、形式的元间进行内容的抽象和整理,从中发现这些元间中具有更为一般性、普遍性、本质性的部分,发现由仅仅用感觉器官无法直接观察的更宏观的内容,发现以大量具体物质形式间接存在的势态,从中发现规则性和规律性以及更宏观的势态。用康德的话讲,就是有能力"为大自然颁布规则"。
第三部分是人可以把转移到意识中的元间,以及用内容抽象方法获得的一般性元间,依照自己"颁布"的各种不同层次的规则进行新的组合和拼装,产生出外在世界所没有的新的元间,并且力图用这些新元间来同化外在世界,强迫世界依照自己的意志化了的新元间改变面貌。
显然,主观存在是作为全集的总存在中的一部分,是总存在发展演化到某个阶段之后才开始逐步发展和壮大的历史现象,主观现象产生的革命性进展在于:存在通过主观方式开始实现把自己作为对象、自己认识自己的历史过程。
6.2.2 "客观存在"的定义
主观精神的认识能力把存在作为认识对象,而这种认识作为元间的转移的过程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这就构成了互为对象的依存关系。因此,和主观认识行为发生相互作用的存在就是客观存在。
主观存在和客观存在这对概念是最典型的相对概念,只有当主观意识开始把某种存在及其内涵作为自己对象时,这个对象才成为相对于他的客观存在。
当意识把作为全集的存在作为对象时,这时世界就成了"作为意识表象的世界"。
当意识把某一个外在的事件和物质作为对象时,这个事物作为客观存在依赖于意识和感觉,也就是说,当你不去感觉和意识它时,它就不是对于你的客观存在。不仅如此,你也没有充分理由说他是客观存在着的。
意识也还经常把意识本身作为对象,这叫作自我意识,这时,尽管对象是精神的,同样也是客观存在的。
6.2.3 主、客关系的子集性
虽然只有当主观认识能力出现之后我们才知道了存在,存在由此开始转变成了客观存在,我们有什么理由说在客观存在之外还有作为全集的存在呢?这是传统的唯心主义哲学经常诘难我们的问题。
这时的问题就演变成了究竟主观世界亦或主观和客观世界是全集呢,还是"存在"是全集的问题。
关于主、客关系的子集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证明:
一、主观认识能力是一个从原始生物发端并逐步 生成发育的历史,这个历史是整个自然史中的一个片段和子集,由于元间的可转移性和超时间性,我们才可能认识那些认识能力出现之前的事。
二、作为主观认识能力对象的客观世界是一个不断扩展的范畴,不仅在广度上而且在深度上都在逐步向更全面、更深入方向发展,这种发展被称为发现。所谓发现就是预先承认了对象已经先于发现者而存在。在不作为客观存在之前就已经存在着。
三、认识作为相互作用只能在广泛的、普遍联系的总关系中和总背景中发挥作用。比如,我可以不去注意桌子单独去考虑桌子上的一个花瓶,这时桌子不作为客观存在,只有花瓶是相对于认识主体的客体。但花瓶是飘在空中的吗?被忽略的、暂时不认识的东西并不是不存在的。任何存在都由它在普遍相关中的地位和状态关联所决定,而认识只能一个局部一个局部、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去了解。
认识作为相互作用是认识能力和主体与认识对象的相互作用,既然是相互作用,就有一个作用程度问题,有一个作用过程问题。而"存在"的范畴有"绝对性"的含义,你不能说一个事物存在30%,不存在70%,只能说我们可能已经认识了它30%,可能还有70%我不认识。有一头大象,我只感觉到它的鼻子时,并不能排除它耳朵的存在,尽管还暂时没有接触到或者只是由别人接触到。大象如此,事实上,由于联系的普遍性,世界和大象一样也是不能分割的。不能用局部的客观存在否定其他的存在。
总之,主、客观关系只是所有相互作用形式中的一种,而不是全部。主、客关系,特别是认识能力只是一种存在形式,不是全部的存在形式。客观存在只是存在的一个子集。
附:"客观存在"概念的误区(左)
客观存在作为主观存在的对象因主观感觉和观察而使对象成为客观的,因而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是一对相对的概念。这个观点从逻辑上看不出什么缺陷,应该是一条公理。可是,事情并非如此简单,恰恰是在这个常识性的问题上 ,哲学界存在着巨大和根本的分歧。
随便翻一本手边的哲学教科书,你都可以看到这样的观点:客观事实是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不因人的感受和认识而改变的。对于这个观点的认真研究和精确表述,可见金观涛先生的《我的哲学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5页),金观涛先生试图准确定义什么是客观存在。他认为:"所谓客观存在是指独立于观察者,'独立'的含义是两者无相互关系,在科学上我们常说两个变量或事件是相互独立的,其意义是说,一个变量的取值不会影响另一变量的取值。因此,我们可以用两组状态是否相关来给客观以一个准确的定义:当某一个观察对象(或集合)Qi与相应的观察者di所处的一切状态(行为)无关,则Qi可以认为是独立于观察者的客观存在"。
和我们的把相互作用作为客观存在的前提恰好相反,金先生的定义主张只有相对独立,相互不发生影响、关联和作用的才是客观存在。
显然,主、客关系是互为对象的相对关系,而且认识的过程本质上是相互作用的物理过程,如果认识主体不去和认识对象发生物理联系,不去改变对象的物理状态,不从对象吸取能量和物质,认识过程就不能进行,也就不成其为主、客关系。因而,脱离主观认知的客体单独谈什么"独立于观察者的客观存在"不仅没有现实意义,也没有逻辑意义。
任何事物存在的前提是处于普遍的相互作用之中,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自然科学证实了黑格尔曾经说过的话: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自然辩证法》,第209页)我们不可能观察到、想象到一个绝对独立于我们和我们不发生任何相联,不被我们的意识所影响和改变的"客观对象"。一方面,这样的东西本身不可能成为对象,另一方面这种事物本身也不可能存在。我们只能尽可能减少认识行为对于观察对象的影响,并不能从根本上回避或取消这种影响。
主、客关系只是所有相互关系中的一种关系,一个存在着的事物只有当它被作为认识对象时才是相对于我们的客观存在。同时它还相对于其他事物,相对于普遍的相互关系,相对与它自身而存在。这些相互作用在不停地改变着它的状态和性质,认识作用只是所有这些作用中的一种。
认识可以通过直接的作用 把某事物作为客观对象,也可以通过它周围的事物,从它在普遍相关的位置中间接地发现他。通过这种间接性才可能出现我们发现一个相对独立于我们、我们与之作用非常微弱的"独立的客观存在"。
对此,金观涛先生也是同意的,在《我的哲学探索》第78页,他写到"人原则上不可能得到一种和观察者神经系统无关的认识和对象的描述知识,也就是说纯客观不存在"。
看来问题出在"纯客观"这个定义上,客观既然是相对的,也就不存在纯不纯的问题。金先生试图定义的并不是这种意义的相对概念,而是试图表达那些在人的认识作用之前的存在。而这种存在只能从它们和周围、和全局、和自身三种相互关系中去定义,惟独不能在和认识主体的关系中去定义。因为,你设定的前提是认识作用之外或被认识之前。
金观涛的定义不是一个孤立的考虑,其实他正在揭示一个重大的逻辑矛盾,这个定义反映了二十世纪欧亚大陆特别是前苏联为代表的主流思潮。
这个时代里,作为全集的存在有两义,"(1)与思维相对,是物质的同义词。在这个意义上,存在包括外部世界的一切具体客观存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哲学基本问题。(2)与"无"相对,是有,是对无的否定。在这个意义上,存在是对世界上所有事物的一般概括,包括世界上的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存在"条目,第109页)
存在被分为精神和物质两个部类,这样,主、客关系就是存在的全部内容。一切非主观的都是客观的,主、客关系不再是相对关系,客观存在由于被认为是第一性的而成为绝对的存在,不受主观因素影响而独立于主观存在的"客观存在"。
从辩证本体论的立场出发来看待过去曾经影响苏、中哲坛并延续至今的主流观点,可以说,由于世界的发展性,产生了认识能力的历史性和社会性。由于认识过程对于外界存在的影响,认识的能力和精神的现象与外在世界的关系只能是一种相对关系,进而主、客关系只能是一种相对关系。任何一方都没有绝对意义,也不存在什么第一性问题。
只有当主体把全部的存在都作为对象来研究和认识时,全部的、外在的、内在的世界才成为相对于主体的"客观实在",而这种研究实际的有效性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从广度和深度上都没有实现之前,主客关系、客观实在只是全部存在中的一部分,是一种现象和状态。不能用"客观存在"这个子集去代替"存在"这个全集。
附:"客观存在"概念的误解(右)
除了那种试图用客观存在取代存在,用子集代替全集的唯物主义的误解之外,我们还经常面对用存在代替客观存在、用全集代替子集的观点,即唯心主义的误解。
最典型的唯心主义观点是人们熟知的G.巴克莱大主教的观点,存在就是被感知。详细讨论巴克莱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仅就其基本观点来看,只要用"客观存在"一词换掉"存在"一词,"客观存在就是被感知",就是我们可以接受的最普遍的主、客关系了。当我们不去感知某事物时,它就不是相对于我们的客观存在,因而也就"不存在",因为我的感官和对象的能够引起感官反应的能力不发生相互作用,这种作用没有发生,就是不存在。同时我不和它发生相互作用就不能发现和证实它的存在,说它存在没有任何意义。这就是唯心主义合理的一面。
没有和我们相互作用的东西不是客观存在,但是,不是相对于我们的客观存在并不意味着他不相对于其他的存在物存在,并因此可以否认它在全集的、普遍的相互作用中的地位。因此,可以说存在的既是被感知的,只在"客观存在即是被感知"这个范围内有效。以感知来定义存在的原则不是一个普遍原则。
有研究者认为巴克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作过试图限制"存在即是被感知"的有效范围的努力。(参考书:武汉大学出版社,《巴克莱哲学研究》,傅有德著)
第三节 认识过程中的相互作用
6.3.1 作用中的感知装置
含羞草的枝叶在受到雨水冲刷、小虫子入侵时会自动闭合下垂,这是一个简单的感知、比较、反应的过程链,而人类对复杂事物的认识也可以简化和抽象为这样的过程。对于不同进化程度的生物,感知、比较、反应环节的分化程度不同。作为这个过程的第一个环节--感知是主体和对象直接接触的装置,它的任务是把对象的元间从对象具体的、另类的存在方式中发现、分离、抽象出来,然后输送给主体的比较环节,从而实现元间转移。不同的生物有不同的感觉器官和方法,以至后来人发明的各种传感器件也都属于此类。
传感装置的工作原则和性能一般有如下几个特点:
(1)局限性。由于外在世界的广泛性,任何局部的个别的系统都天然地小于外在世界,任何一种感知器官和装置都同时是这个总系统中的一个局部。因此,任何一种感知器官和装置就只能感知某一部分信息,不可能是全部信息。比如,仅从波的角度看,从超低频到X射线这样的高频波,是一个极其广泛的频段。皮肤、眼睛几种器官只能各自感觉不同的波段。而所有这些器官也不能覆盖所有的波段,只是一个个局部的窗口。某一个或某一组传感器只能感知一部分的元间。
(2)耗能性。元间转移是物理过程,因此必然要消耗能量。而所谓能量就是物质要素之间相互关系调整变化时所做的功,而元间转移恰好就是物质要素之间相互关系运动和变化。传感过程所消耗的能量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由支撑传感器官的主体供给,这部分只是维持传感器性能和运作的基本能量,当传感器不和外界接触时本身生存和维系的能量,以及在和外界作用时,维持自身稳定,不被对方改变和破坏的能量。第二部分最重要,是从观察对象来的能量,是对象足以改变传感器原来静态时的状态,使之和对象元间相似的能量,只有通过这样的能量,只有通过这样的能量作用,感觉才成为可能。
(3)干扰性。既然传感器必然要从对象中获取能量才能完成元间转换,这种获取能量的过程就会使对象支付能量。这样,对象就不能保持自己没有被感知之前原来的状态,由于支付能量而被干扰。同时,不仅干扰对象,传感器官本身的状态也被干扰,因为,在没有和对象接触之前和接触之后是两个不同的能量环境,传感器官和对象的接触不仅改变了对象原来的运行状态,同时改变了传感器本身的运行状态,这样获得的元间一不是对象本来的元间,二不是传感器本身的元间,而是由两者都变化产生的新元间。
(4)本底性。传感器在没有和对象接触之前,由于本身的耗能性,它和比较、分析环节之间就不是一个干干净净等于0的信息交换。传感器消耗能量的过程是传感器本身内部运动的结果。另一方面,传感器"没有和对象接触"是一种理想条件,只是没有和自己主要目标接触,因为传感器处于广泛联系的环境中,任何时候都保持着和环境的关系,都在不停地感知环境,和主要的对象接触只是一种相对的条件。总之,传感器内部和外部两方面不可避免的环境构成了传感器的本底性,本底性的含义是在任何情况和条件下,传感器的输出都不是"0"。
(5)间接性:传感过程是一个由能量消耗产生物质关系变化从而实现元间转移的过程,其所获得的结果是由物理对象体现的元间,这种体现关系是一种间接关系。比如,人眼睛获得的"颜色"观念,并不是物质本身的颜色,而是对象表面对于环境光的一种反射能力,表现为对一定波长的光反射,是由对象表面的性质和环境光以及传感器感受能力三个方面的因素共同形成的一种元间转移的结果。这是哲学认识论经常讨论的问题,只由于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不同时期的讨论水平也不相同。现在看来,观念和对象的差异只是元间转移的间接性的一种现象,并没有太多深奥、神秘、不可理解的秘密。间接性本质上是物理对象和人的价值比较、判断体系之间的一种交换和间接关系。
传感器把元间输入比较器官就要用一种比较器官方便接受和处理的物理媒体来转载和表达这些元间,这种媒体的种类很多,如:机械、液体、气体、化学,当然最常用的是电信号,如动物界、人类的神经电--液体系,目前大多数仪器都采用电信号的方法,这是因为计算机处理和执行技术目前主要是用电的方法,显然这不是唯一的方法,将来也许会有更多更为有效的方法。
6.3.2 作用中的被感知对象
在作为认识工具和主体器官发出的作用还没有接触到被观察对象之前,对象是本征的。我们能否稍稍描述一下没有和认识器官和工具接触过的本征的对象特征呢?显然这是矛盾的。因为在认识力还没有达到对象时,对象还不是对象,不是和主观相对应的客体,而是康德意义上的"物自体"。
"物自体"之所以可以被描述在于它的"事后性",我们了解认识了一个事物之后,反过来研究我们认识它之前的状态,可以描述它在认识作用之前的本征状态。
另外,由于事物的普遍相关的、广泛的联系性,事物首先由于这种联系性才事先存在,才可能成为认识的对象,认识只是在此基础上新加入的所有已有关系和作用中的一种。当认识通过元间转换了解了由于自己加入而产生的局势变化的状态,可以在头脑中分析假如没有自己的介入时这个状态原来是什么样子。这就是认识"物自体"的过程。
既然认识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讨论作用双方各自的性质就很有必要。对象和认识主体之间相对的性质、性能比较成了相互作用结果的决定因素。
有两种极端的情况:一是认识主体的作用行为和力度远远小于对象的物理能级和规模,如我们用望远镜观察一个星球或观察一座楼房,我们的观察行为从对象获取的能量和对于对象的干涉程度可以忽略不计;另一种是认识作用的行为和物理作用远远大于或相当于被观察对象的能级水平和变化速率,如试图用手术刀水平的工具研究细胞功能一样,不仅无法获得足够的分辨力的图象,同时这种观察破坏了对象原有的运行和生活。
在这两种极端情况之间,有无数的不同对比程度的认识和观察,因观察和认识所采用的能级层次和尺度不同,对象本身的能级尺度不同,认识对于对象的作用程度和性质也有很大不同。所以,就会出现有的对象从它转出的元间可以无穷多次,而有的对象只能观察一次,不可能得到第二次重复的观察,因为观察本身是事件的一部分。
传统的认识论特别是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主张认识是一面镜子,可以原原本本地"反映"事物的本来的本征的面貌,认识不会改变对象,因而对象也不依赖于认识主体而存在。其实这只是一种假设作用双方都不会改变的极限状态。实际上,所有的观察者都在同时改变着对象,特别是元间水平上的观察。如果不密切地和对象发生相互作用,就不可能更多地获取对象的信息,而密切的相互作用就不可避免地改变对方,使我们离"本征态"越来越远,这是一个对立统一的关系。比如,"镜子模式"不适于对于一个单个电子行为的观察,观察对于对象的改变无法避免。
反映论建立在人体观察水平之上,是原始的认识水平的一种表现,因为仅就人体天然的感觉认识能力来说,大多数情况下,人对自然物的观察、对自然本身的干涉程度很有限,但是人的观察不仅仅是通过耳、鼻、眼、舌、身,更重要的是通过工具,通过行为和思考,通过干涉和改变对象来获取对象的知识,这样认识行为创造出的新状态、新事物就是认识行为的结果,当然是依赖于认识行为的,依赖于认识的存在。
6.3.3 认识过程产生新状态
在认识主体和观察对象发生作用之前,两者本身都是本征态的体系,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各自有自己的元间特征的不同物体,是两种已经存在了的状态。
当这两者发生相互作用之后将产生三个新的状态:首先是作用双方各自不可避免地被改变,产生了两种相对于两者自身的各自的变化;此外,这两种变化构成了新事件,是对于作用之前两个本征态产生的新现象的状态。
毛毛对爸爸的钢笔发生了兴趣,他想知道钢笔里面的秘密,于是他就用石头把钢笔砸开了。毛毛看到了钢笔的内部构造;钢笔碎了;这件事是对于毛毛和钢笔的新状态,"毛毛用石头砸碎钢笔"是一个全新的、完整的新事件。
任何观察和认识都是对于对象的介入和干涉,这种介入和干涉不仅干涉结果是对于对象的新过程,干涉本身就构成了由主体、对象两者共同参与的新事件。过去哲学的偏见常在于强调主体或客体的某一方面为第一性,而正确的观念应该是把认识主体和客体作为一个统一的事件来看待。
还有一种意见主张把观察和行为分开,把毛毛对钢笔内部的观察和他砸钢笔的行为分开,得到一个"纯主观"、"纯观察"的概念,而事实上,任何元间转移必然伴随物理的、物质的相互作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比如我用目光注视一片叶子,目光并不能改变叶子的任何状态。这只是理想元间转移的极限状态,一种简化和省略,严格说来,改变和影响依然不可避免。
不同的观察,对于观察者和被观察者造成的影响和改变有很大区别,产生的新状态各不相同。当你阅读一本书时,书中的元间被转入到大脑中,从阅读开始到结束,你看这本书的态度和理解力以及个人观点都在不断发生变化,积累和产生了新的观察角度和方法。但是,你无法改变书中的元间内容。如果是在和一个人谈话,和读书一样,除了前面这些事仍然可以发生外,谈话的对象也可以被改变。如果你把自己头脑中产生出的一个观点作为认识对象,作为客观对象时,同样的过程就会发生。尽管观察和被观察者都是自我本身的内容,你的记忆库可以分别记录这三种变化和过程。
总之,认识是主体和客体的一种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是产生新元间,产生新物质的源泉。
第四节 主、客观世界之间的桥梁--实践
6.4.1 精神的外化
感知的目的在于反应,而反应是主体以主动的行为去干涉、影响、改变对象,使对象满足于自己的需求。
反应作为一种行为由于这种目的性,本质地体现了比较过程的结果,当从感知器官获得的认识,获得的关于对象的元间被送到比较环节后,主体的价值观念就和这些输入的元间相比较,最终由比较器官作出应采取的对策的决定,这个过程在主观世界中进行,整个过程是一个元间处理的过程,最终的结果也是一个元间形式。要实现这个反应,就要把这个作为比较结果的元间通过行为转化为对于客观对象的具体的作用进而达到改变对象的效果,把元间的反应实现为行为的反应,也就是把精神外化为行为。
行为是针对客观对象的具体的作用,而这种称为精神外化的作用行为就是把精神中的元间通过行为物化为对象的存在方式,把主观的意志强加到外在环境中去,迫使客观对象依照精神的意志重新分布,这个过程就是"实践"。
从字面上看,实践是把人的意志这种元间附诸于实际的行动,元间物化的过程是把精神的、以抽象方式存在的元间改变为实际的物理对象具体的存在,是主体的作用。
6.4.2 实践创造新事物
客观对象以自己各种和外界的相互关系而存在,当认识和实践的力量作用到客观对象时,就在原有的种种联系中增加了新的因素,从而改变了这个客观对象原来的状态,一种新的事物开始产生出来。
要有效改变客观对象原有的物质结构排列方式,必须具备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是行为作用的能量必须足够克服对象原来相互之间结合的力量,作用的能量必须大于对象原来维持内部相互关系的静态力。
仅从人的天然的能力看,人对自然的作用能力十分有限。由于人对于客观对象的了解懂得了对象的结构以后,行为开始针对对象的薄弱环节寻找自己力量能够突破的位置,使人的实践效果有了很大提高。第二个革命性的进步是人开始利用一种自己可以掌握的自然力,去克服另一种自己本身力量难于达到的另一种对象,从而不断延长和扩展了自己的能力。有意识地组合各种可控制、操作的物质和能,制造出各种工具和机器,用机器再去造更大的机器。从而掌握对越来越庞大、越来越细致和广泛的对象发挥作用的能力。
制造工具的成功建立在对自然规律的深入了解和元间的创造之上,这种了解和创造是由认识和思维产生的新元间,制造工具的过程是这种新元间的物化。
实践的结果使得新元间变成了新物质,使元间由抽象变成了具体的物质化了的具体元间。
6.4.3 认识和实践的异同
认识和实践都是主、客观之间的相互作用,都是产生新事物的机制,那么认识和实践之间有什么差别呢?
直观地看,认识是元间由客观存在向主观意识转入的过程,而实践是主观意识向客观对象外化的过程。
对于简单的认识,认识的过程主要是单向的过程,从对象中提取元间的过程对对象的影响很少,而更深入精确的观察不可避免地对观察对象产生影响。
同样,简单的实践作为元间外化,更突出地表现为行为对于外在自然的改变,而外在的被外化的对象一般不会对行为的模式造成影响反过来改变外化行为本身。但是,更一般地看,外化的实践受到了对象的反作用和抵抗,当反作用的形式是变化因素时,就同时要求外化的实践行为本身也是变化的,否则就达不到实践的目的,于是,原本用于外化的元间也被改变了。
这样,认识和实践的主要区别在于元间的输入和输出。但这种区别只有相对意义,因为只有在很特殊的条件下,才有以输入或输出为唯一内容的情况,在大多数条件下,输入的同时必须输出,输出的同时也在输入。因为任何作用本质上都是相互作用。
图6.4.3(1)
图6.4.3(1)表示了一个主体和一个客体相互作用时的情景:主体和客体都不是把自己的全部拿出来参与相互作用,参与相互作用只是主体的一部分,她对于客观的作用一开始也不是全面的,只能接触到客体的某一部分,或者说对客体的接触有了一个由局部到全局,由点到面的发展过程和程度上的变化。而目前和主体相互作用的这一部分被称为相互作用区(X)。 (X)区是一个不同于主体和客体的新的状态区。
认识通过相互作用区把了解到的信息及客体的元间经过(X)区向主体转移,箭头a中的内容是元间。具体说来,当一个主体把一个事物作为自己的客观对象时,就使自己加入了这个存在物原来和外界的联系之中,成为这个客体所有关系中的一个新的成员。在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把由于这种作用产生的元间变化,以及由于这种变化而发现了的引起这种变化的客体本身的结构及其和周围环境之间关系等种种的元间,利用主体自己的感觉器官把这些元间转移到主体内部来,在主体中通过比较系统,通过自我意识的能力,去除掉由于主体对于客体作用产生的干扰信息,获得对客体的较为"真实"的元间。所以,如果说认识主体有可能认识客体的本征态的话,也只是这种经过主体自己加工过的"本征态"。
实践的箭头b带去的是主体意志,是通过主体的行为物化的主体意志,使得主体在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迫使客体改变它原有的内部结构,改变它原有的和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使之符合主体的需求,实现主体元间由物化为行为到物化为客体实际的物质时、空分布的目标。
不过这种认识和实践相分离的情况只是特殊条件下的特殊情况。实际的情况中,认识和实践是一个完整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阶段:
图 6.4.3(2)
图 6.4.3(2)描述了这样一个完整的过程。
主体认识客体的工作首先通过作用于客体的行为,这已经是实践了,主体的行为作用到客体造成了客体的改变,这种改变通过认识回到了主体。对于客体的认识,客体元间输入主体后又改变了主体,不仅改变了主体对于客体的认识,同时也必然改变主体对于客体的判断和需求,所发出的对策也同时改变,实践的行为也就发生了变化,于是新的一个循环又一次开始了。
在这个循环中,认识和实践的区别仅在于箭头方向的不同,指向客体还是指向主体,表示了元间流向的不同。至于这个过程是属于认识还是实践,只能从元间流的内容来区别,过程本身并无本质不同。总之,认识和实践,或者说广义的实践是沟通和联系主、客观世界的桥梁,实践使得主客观世界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的世界。只能相对地谈主观和客观世界,单独的一方都没有意义,人和人的精神只有在和对象和自然界密切的相互作用和密切的元间交流中才能发展。
第五节 精神世界
6.5.1 元间团粒的对立统一性
有必要更进一步讨论元间团粒的性质。
元间的团粒性反映了元间自然分布的不均匀性。结构性和规则性强的相对密集的元间聚集,一个相对完整元间单位就是一个元间团粒,比如,一个音节、一个字、一个单词、一句话、一个故事、一个图形、一套软件等等。
元间团粒的构成本身也是结构的,这就意味着除了最小的元间单位"bit"之外,任何元间也都有层次可言,一个大的元间团粒由小的元间团粒作为素材,作为构件,这是元间团粒的层次性和结构性。
构成元间团粒的各个要素之间也遵循对立统一的规律。每个要素之间首先是区别的,每个要素都要保持自己和对方的独立性和差别性,否则,这两个元间团粒就没有对立的必要和可能,就会融合为同一个元间,最终归结为无差别的纯粹差别的无意义状态。另一方面,这种对立又是有限度的,以相互不分离的统一和结合为限度,如果没有这种结合和统一就会形成一堆互不相关的独立团粒,不能构成一个有意义的完整的、有结构的团粒。很类似一堆沙子和一块岩石的区别一样,有人把沙子称为无序态,把石块称为有序态,这种差别本质上是要素之间统一性、结构性在程度上的差别。
元间团粒和物质团粒有相似的地方,都是在物质和元间对立统一关系中所取的一个极端状态,尽管元间团粒本身不可能脱离物质媒体而独立存在,但他实际上超越了物质媒体的限制,可以在不同物质团粒之间转移和传递而不改变元间团粒自身的完整性。
转移过程中的元间是信息,因此信息也同时具有了团粒性,信息的团粒性表现为信息传递过程中时、空分布的不均匀性,也表现出依赖于物质媒体同时超越物质媒体差别的特征。
元间团粒和特定的物质团粒的重合不是必然条件。
6.5.2 元间团粒的生成与发展
和物质团粒一样,元间之间构成相对稳定的团粒关系也是一个历史现象,是过程。
元间团粒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六个阶段:
一、在元子阶段,物质与元间直接同一,这时没有物质也没有元间,因为物质和元间的对立统一还没有真正建立。
二、当物质团粒出现的同时,元间团粒就相伴而生,这时的物质团粒本身就是元间团粒。显然,一个物质之所以成其为这种物质仅仅是因为它以这种特定的相互结构组成的,元间的形式决定了这个具体物质的性质和具体性。反之,这种元间之所以存在,也仅仅是由于这些组成物质的素材相互之间具体地表达了这种元间。这两句话几乎没有区别,意味着这时元间团粒具体地寓于物质团粒之中,互相取决与对方,物质团粒和元间团粒是同一个东西。
三、最初的生命物质是可以自己复制自己的物质团粒。尽管所复制出的团粒也是物质和元间团粒合一的东西,但是这时元间的地位开始逐渐突出起来。因为,在此之前,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都破坏了原来的元间,物质处在不断变化中,而生命物质的复制都保持本来的元间,复制出的物质是另一个新的物质团粒,但元间团粒没有改变。元间团粒实现了无破坏的完整的转移。这标志着元间团粒有了可以相对独立于物质材料的可能性。
四、当生命物质发展到可以识别外部环境同时可以对外界环境的作用作出主动反应时,说明生命物质作为物质团粒和元间团粒的统一体达到了可以从外界转入元间的程度。一方面生命物质对外界环境的了解不是把外界物质直接摄入自己,而是仅仅把外界物质中寓涵着的元间团粒分离出来,只把这部分元间摄入自己。由于这种抽象作用,使元间团粒和物质团粒不再必须是直接的统一和同一,不再是直接的相互寓涵,从此具备了相互分离的条件。
另一方面,作为生命物质本身由于自己具备了对外界物质中元间团粒的分离和抽象的能力,具备了把这些元间转移入自己的能力,由此而产生的元间转入不仅改变了对象,同时改变了自己,使自己本身原来的物质团粒和元间团粒的相互等同、相互寓涵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使自己的元间团粒大于自己的物质团粒。换言之,自己所拥有的元间成份一部分是属于自己天生的形体和性质,另一部分是外界环境中的某些元间成份,这一部分元间仅仅是关于外界环境的了解,并不能完全变成自己身体的物质团粒的一部分。
再一方面,生命物质对于外界刺激可以作出反应行为,行为本身作为一种元间团粒,尽管是身体的行为、身体的元间,但这一部分元间也开始大于构成身体结构的物质之间的元间。这样,作为物质的身体和作为身体的行为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差别。
这个阶段的生命利用抽象的方法把元间团粒从和物质团粒的直接寓涵中分离了出来,真正意味的元间团粒开始出现。
当然,生命物质从外界环境中分离抽象元间团粒的行为也是一个不断倾向于元间化的过程。在越原始的阶段,元间的分离越不彻底,掺杂着越多的物质成份,就如同吃中草药丸子和吃经过提纯的单体化学药片的情形。元间转移的发展趋势是物质的能量的直接作用越来越少,抽象和分离的效率越来越高。
这个阶段里元间团粒生成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RNA 和DNA的复制和物化产生的生物遗传和繁殖,DNA是自然过程中无意识领域中最成功和完美的元间团粒。RNA和DNA作为最初等的生命是属于元间团粒和物质团粒相互依存、相互寓涵的同一关系。
在高等生物中,DNA以及其他形式的遗传物质作为元间团粒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个细胞中包含着的一套遗传基因还不是一个单细胞的性状所能全部应用或物化的,这时细胞不再是和DNA等元间团粒直接寓涵和同一,而是退居到实现和维持元间团粒生存、只体现其中很小一部分物化性状的次要地位。
遗传物质作为元间团粒对不同阶段的生物来说有本质的不同意义。
五、生命物质从对外界环境的简单的感知和反应能力开始发展出了可以在不对外界环境发生大的干扰条件下,把一部分外界环境的元间从其物质团粒直接寓涵中抽象出来转入大脑以神经细胞状态变化的方式存储起来的能力,这时,以神经细胞间不同组织方式存储在大脑中的关于外界环境的一个个元间就是更确切意义上的元间团粒。这是一次最具有革命性的飞跃。
六、外界的元间被转入大脑变成元间团粒之后,大脑开始对这些元间进行操作。这种操作本质上是元间团粒之间的相互作用,其结果将产生出新的元间,这些新元间是在主观世界中新生的,它们和外界环境中转入的那些元间团粒是不同的东西,这些元间也被记忆和存储起来,一起成为再操作的素材。后面,我们将有机会再来具体讨论这种操作。现在要指出的是动物和人会把这些元间团粒通过自己的行为转移出来,物化为以其他物质团粒为媒体的外在的元间团粒。这样外化的、向外转移的元间团粒有几种类型:
(1)以元间团粒为主要现象的,如:语言、信号、文字、软件、图纸、思想、音乐等等,人和动物用元间外化的方式进行元间交流,实现元间团粒的相互作用。
(2)以物质团粒为主要现象的,如:劳动产品、制造物以及制造物的制造物等等,实现元间团粒和物质团粒再次结合。
(3)在计算机之类的人工智能机器出现之前,大脑之外的元间团粒之间的相互作用是罕见的现象,在近五十年内这种情况有了本质的革命。在计算机里完成的工作是生命物质之外又一种大规模的元间团粒相互作用的形式,也是直接产生新的元间团粒的重要途径。个人计算机的处理速度从每秒20M次增加了500倍,到2005年可望达到20G,大型计算机已经达到万亿次,这种高速的发展和智能机器的普及将使其成为产生元间团粒的第七种方式。
当然,上述的现象不仅是大脑中元间团粒外化的现象,还是大脑中的元间团粒通过外化和外界物质团粒、同其他人的元间团粒、同机器的元间团粒相互交流和相互作用的一个开放的过程和体系。
需要特别指出:大脑和计算机等这样一些物质系统是十分特殊的物质,可以单独作为一个类别来看待。这种物质的特殊性在于其结构性依赖于寓涵于其中的元间团粒的情况特别突出。当大脑发生一个想法时,同时就产生了神经细胞的一种特定的联接,这种联接随着思想的活跃在不停地迅速地改变,当一个想法相对稳定并形成一个相对成熟的观念时,相应的联系就随之固定下来,变成一个稳定的元间团粒。在计算机里的情形也类似,计算机里的微指令系统是用巨大数量的开关的组合方式生成各种数据之间联接关系,一个运算状态就是这些开关的一个组合状态,而一个个固定的数是组成存储器里的触发器的排列状态。一个DRAM和一个E2ROM中的内容是凝固状态的元间团粒。
表面上看,大脑和计算机是物质团粒。因此,常有人说"精神也是物质现象",但是,这时的物质团粒对于元间团粒的依存关系是另一层次的事,计算机中的开关作为物质和开关的状态作为元间的内容出现了本质的区别。
6.5.3 精神作为元间团粒
精神作为一种元间现象,当然是一种元间的团粒,而哪一种元间团粒才是精神呢?确切地说,精神在元间世界中的位置和边界如何划分呢?
精神一词现在特指人的精神系统中的活动,特指人的感知性和理性的范畴。根据这个定义从感知把外界元间从直接的和物质团粒中分离出来,转入到人脑之后,到元间通过行为的实践外化到自然中间的这一段可以划定为精神世界。不过这种划分也只是适应于人类早期的认识水平,仅对单个的人或人类交流不充分时的特定时期。元间从头脑中转移出去的一个重要的任务是和其他人交流,使不同人的头脑构成一个分布式的新的认识和思维的系统。因此,构成这种人际交流的文化系统记忆、传播和通讯的内容也应属于精神和精神产品的范畴。
目前,作为精神的元间团粒还不断在向机器思维的方向延伸和渗透,在人和人的元间交流中不再是简单的元间复制和拷贝,常常是以计算机作为介质,而这个机器不仅仅作为传达的工具,而且把所传达的元间进行了加工和处理,他开始参与到人和人的元间交流中,在交流中加入了自己的新元间和"主张"。
6.5.4 大脑中的元间团粒库
我们划出了精神作为元间团粒的范围,在这个范围里,在精神这个元间团粒内,仅就人脑这个范围都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和成份呢?这个团粒作为一个集合都有哪些内涵呢?
从计算机原理的类比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计算机之所以可以处理数据,最基本的前提是它先输入了数据,先记忆了这些数据,人又向计算机输入了运算规则,计算机还要记忆这些规则,这些规则也被数据化和运算数据同等地位地储存在数据库里。
同样,大脑首先是这样一个庞大的、发展中的、运转中的记忆库,是一个元间团粒库。
现在可以来具体分析一下,这个元间团粒库的内容:
1.通过感觉器官输入的关于客观对象的具体状态的信息。
2.大脑对输入的具体元间进行比较、综合、抽象的具体方法和定势,如习惯、价值、技巧、爱好、知识等等。
3.对输入元间进行比较、综合、抽象之后产生的中间结果和最终结果。
4.驱动行为对外输出元间的方法。
由于精神是一个开放系统,从精神输出的元间对外界作用的结果又通过感觉器官回到了精神中来,新的一个比较循环又重新开始。这时,每一个层次的记忆库中的内容都成倍地丰富起来。比如:开始,从感觉输入的只是一些客观对象的具体元间,而第二个循环之后,就开始从感官输入其他人对于这个客观对象的看法,这样抽象的元间。也可能去学习一种语言或一种理论,这样,精神的元间库是一个超复杂系统,其中有抽象元间,也有具体元间,有对象的,也有方法的,有长期储存以至硬件化了的,也有一闪即逝的暂存。总之,一切元间和信息只有首先能够被记忆,能够被储存,能作为一个元间团粒才能够被处理。
6.5.5 精神中的先验因素
是不是元间库中一切的内容都是通过感官输入的呢?也就是说,如果不输入元间,精神世界中原本就是一无所有呢?这显然不符合事实。同时教一个婴儿和一只幼猴学习语言,猴子的进步肯定不如婴儿,这说明这两个元间系统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元间的输入对象不是一个完全空的数据库、元间库,而是由这种动物先天因素所事先具备一定基础的、已经具备了接收、存储和处理信息的机体。这种先天能力也以记忆和元间团粒的方式存在。
先天元间是生物进化漫长历史作用的结果。在生物和外界通过感知--比较--反应的环节构成的闭环系统中,生物本身是开放系统,这个反馈有效地使物种生存了下来并不断改进自己,这种生存就是一种典型的记忆。这种生存最初通过RNA 、DNA、蛋白糖等编码物质完成,而后进化为由DNA物化的生物机体记忆,这种记忆都是具体的记忆,也就是每一种生物以自己的具体机体在生物链中取得生存的地位,以机体直接参与感知--比较--反应。
神经系统的产生是感知--比较--反应的过程,机体直接和大自然的结合演变成了间接的形式。高等生物和外界的相互作用开始出现了两个层次,除了不可避免的直接参与之外,辅助这种参与的神经系统给了这种参与以智能化的倾向。这时,机体的反应要经过神经系统反应之后才产生,神经系统的反应是机体反应的一个子过程。在生物遗传和繁殖时不仅要重新物化出一个机体,也要物化和元间化出这样的神经系统,这个系统从一开始出生时就要具有一系列相应的对信息处理的能力和规范,这种规范也是这种物种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和特征。到了人这种社会的精神生活为主要内容的阶段,由于生存的重心从机体生存开始倾向于精神生存,先天的元间因素越来越小于后天的从感官输入的元间,反而使人们开始怀疑先天的元间,甚至开始否认先天元间的存在。显然这不符合事实,否认了先天的元间就从根本上否认了人本身。
还有一种倾向是把先天的元间过度地夸张,认为一切的知识天生就已经存在了,现在的任务只是回忆。
先天的元间是在和自然对象长期反馈和相互作用中形成的,它有天然地适应环境、适应自我生存的最基本性质。由于这种元间中包含了许多观察方法和抽象形式,使人的具体行为有倾向于更适应环境的可能。但先天元间只是精神的元间库中的一个成员,而且它是在地质年代中产生的历史的遗迹,不一定能适应剧烈变化后的新的环境,因此,先天元间对社会的人来说在逐渐失去决定性的地位。
6.5.6 精神世界的本质
主观世界中的元间存储、处理的部分和感知和行为的部分的区别在于感知和行为的部分中的元间团粒都和物质团粒直接相互寓涵,元间作用的过程必然伴随物质团粒的演变,而精神世界是指主观世界中元间团粒可以相互直接作用的领域。因此,在自我意识中元间团粒之间直接的相互作用是精神世界的本质特征。
这种纯元间的运动并不是一种可以脱离物质体系的一种超自然、超物质和元间对立统一的现象,而是物质团粒和元间团粒之间在层次上出现很大差别时,元间的运行并不从本质上改变自己所依据的物质团粒的基本性质,使得元间团粒的关系不再受到这些具体物质形态的限制。
元间团粒直接的相互作用不同于一般的元间转移,元间转移的意义在于保持元间的不变性,而元间团粒的相互作用是要把元间团粒原有的结构破开,变成元素层次的一群另一层次的团粒,然后再用新的关系重新组合这些元素进而形成新的元间团粒。如同韩国和日本的文字一样,在单词体系中,各种外来语融汇其中,产生了一种新的体系和结构,这是元间的分析和组合操作。
抽象元间也是在这种元间团粒的相互作用中产生。一般方法是把许多关于外界对象的具体元间放在一起比较,作减法运算,比较的结果就会获得这些元间的异同。异的方面作为差别代表了每个对象的特征,同的方面代表了不同对象共同的特征,这种共同特征就是一个抽象的元间团粒。他本身不可能物化为一个对象的抽象的存在,作为外界势态的抽象,作为一种对象的规则和规律,只能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存在于元间团粒库中。
元间的比较不仅在具体对象的元间之间进行,也和抽象的元间进行比较,这是上一种比较的延伸,而这种比较被称为判断。判断的结果常常导致行为和对策,同时也导致了价值判断体系、习惯、行为规律的产生和发展。
元间和抽象元间比较还能产生预测思考。把外界条件和头脑中积累的经验的、抽象的、规律的观念进行组合和推演,这种推演的结果就是预测,预测是发出行为的主要依据之一。
总之,大脑的思维过程是一个输入元间、记忆元间和处理元间并发出行为的连续过程,不同层次、不同阶段的元间团粒都不同程度地参与思维。
关于思维的研究才刚刚开始,我们所能做的而只是些推理和猜测,更多的问题有待科学家们去解决。
计算机程序可能是用类比方研究大脑思维过程的开始,仔细阅读一段汇编语言的程序都可以深刻感悟元间团粒之间相互作用并产生新元间的过程。
计算机的革命正在于它是人脑之外又一种新的元间团粒直接相互作用的装置。
人和计算机的区别仅在于自我意识,人可以把自己的思维本身过程作为对象,机器目前还没有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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